(一)对于一时性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溯及既往消灭,要相互返还财产。能返还原物的就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进行折价补偿。
(二)对于继续性合同,合同解除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双方不用返还已履行部分,但可能要进行费用结算。
(三)若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四)当事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条款执行,条款中有费用承担、财产返还等内容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