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合同解除除斥期间,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时长来行使解除权。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要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若法律无规定且当事人无约定,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若经对方催告,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合理期限结合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等确定,像季节性商品交易合理期限较短。
(三)除斥期间是固定的,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间届满解除权就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