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若离婚协议或判决生效,双方需严格按其执行。若发现对方婚内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二)子女抚养方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出现法定变更抚养权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变更。
(三)损害赔偿方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未主张,符合条件的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单独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