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出售地下车位,要确保车位有合法产权,规划中明确可销售且取得产权证书,避免因产权问题导致交易不合法。
(二)严格遵循规划要求,保证车位建设符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杜绝违规建设车位出售。
(三)若车位销售时已列入公摊面积分摊给全体业主,开发商不能出售该类车位,否则侵犯业主权益。
(四)出售车位要遵守销售管理规定,不能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五)若开发商不满足条件出售车位,业主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