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日常家务劳动记录时,应保留好买菜、做饭的消费票据以及打扫卫生等劳动的记录,以此证明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和时间投入。
(二)可以找家人、邻居、居委会等了解情况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让他们描述自己承担家务劳动的情况。
(三)留意聊天记录、邮件等电子证据,若其中有双方关于家务分工和付出的交流内容,要妥善保存。
(四)使用监控视频、照片等视听资料,直观展现做家务的场景。
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证据是合法取得的,真实有效且与家务劳动补偿诉求相关,让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