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于这20多年的用地问题你与村委会怎样解决暂且不谈,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块地,首先要弄清楚你所问的第三个问题,了解一下再做果园可否符合规划用途。如果该地块不符合规划,且近期一两年可能濒临被征地,村委会是不能与你签订(十年或几十年的)承包合同的,只能做2年半载的租用。
2、村民是村集体组织人员,如果在你与村委会补签了承包合同情形下土地被征用,你将得到相当于剩余承包时限的预期经营收益的赔偿及被征收时的青苗赔偿。征地赔偿款减去你所受的赔偿款的余额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如果没合同,最多只能获到青苗赔偿
3、当然有差别,荒地隶属未利用地。你问“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你需要的是:到土地管理部门查清此地块的“地类”、“规划用途”
4、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如果你与村委会成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你就拥有了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