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两周岁以内,女方通常可优先获得抚养权,因为婴儿在这个阶段更依赖母亲的照顾。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要争取抚养权,可从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入手,让法院认可由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
(三)若男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疾病等情况,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以此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女方应和孩子多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
(五)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向法院说明该情况,作为优先获得抚养权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