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恢复原状,要确保将财产和相关权益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同时返还财产产生的孳息,支付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财产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当合同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可采取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其他补救措施。
(三)对于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