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判定。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等,可优先考虑。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将其意见作为重要参考确定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