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骨折伤残认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需考量骨折部位、严重程度、治疗后恢复状况等,未遗留或仅轻微功能障碍难评伤残,有重要关节功能丧失等情况可能评上相应等级,具体由专业机构鉴定人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骨折伤残认定的重要标准。伤残认定并非仅看骨折这一事实,而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若骨折治疗后功能基本恢复正常或只有轻微影响,不符合伤残评定的标准。但当骨折造成肢体重要关节功能部分丧失、肢体短缩等后果时,就具备了评定伤残等级的可能性。像四肢长骨骨折成角畸形大于15°且有肢体功能障碍,脊柱骨折后有慢性腰背痛且活动受限等情况,都在伤残评定的范围内。不过最终的认定需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结合检验结果和病历资料等进行。如果对骨折伤残认定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