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追讨工资,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随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追讨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
(二)若劳动关系已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三)若选择诉讼途径,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四)在仲裁或诉讼时,留意收集能证明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可抗力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