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认可继续履行:重新协商并签订新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后续履行有章可循。
(二)一方履行另一方接受:构成事实上的新合同关系,双方按照新的履行情况确定权利义务,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三)另一方不接受继续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已解除,要求停止履行;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若对方拒绝停止,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停止履行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