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明确约定男方婚前债务偿还主体,可避免日后纠纷。若约定男方个人偿还,双方就按此执行;若约定共同偿还,也受法律保护。
(二)没有婚前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要留存好债务用途的相关证据。若债权人无法证明男方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不用承担该债务。
(三)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需做好共同承担债务的准备,同时可与男方协商分担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