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2、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3、因为律师的专业性,所见证的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一旦涉及诉讼或者纠纷,律师可以出面作证,有利于争议的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分为一般赠与合同和特殊赠与合同。”在一般赠与合同关系中,不仅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就赠与事宜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还必须将赠与的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与人。一般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赠与物的实际交付是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特殊赠与合同的成立,只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若赠与人不依约向受赠人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与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这就是说,特殊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是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只要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即生效,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合同。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当事人无义务履行合同。因此附条件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作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是看本身的合法性,律师见证并不能影响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