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工资支付、加班费用、年休假等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权益并继续履行合同。
(二)当争议涉及解除合同的合法性、经济补偿等问题时,劳动者要明确自身诉求,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再整理相关证据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