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非法劳务派遣行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规定,可先要求其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劳动行政部门会进行罚款,劳务派遣单位还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三)若被派遣劳动者受到损害,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