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主要责任理赔时,先联系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再联系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申请赔偿。
(三)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要求侵权人赔偿。
(四)了解自己应承担的赔偿比例,若双方都是机动车,一般承担70%;若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赔偿比例可能达80%。
(五)明确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或死亡的,按规定赔偿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