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害时,双方应根据自身过错担责。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就按过错大小赔偿,提供劳务方自身有过错则减轻接受劳务方责任。所以双方都要审视自身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二)若因第三人行为使提供劳务一方受损,提供劳务一方可要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让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提供劳务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索赔对象。
(三)处理纠纷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过错程度,像劳务合同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场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能还原事发经过,以此确定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