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判断:留意双方是否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范围灵活是雇佣关系特征之一。
(二)合同目的判断:看是否是以雇员提供劳务、雇主支付报酬这种劳务给付为目的。
(三)人身依附性判断:分析雇员按雇主指示工作的程度,若相对劳动关系弱、工作自主性稍强,可能是雇佣关系。
(四)工作内容判断:观察工作是否具有临时性、特定性,而非长期、稳定。
(五)报酬支付方式判断:查看报酬是否按次、按天等结算,而非像劳动关系那样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雇佣关系也是合同关系的一种,可适用此条规定规范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