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仲裁超45天未审结,若未延期或延期后仍未作出裁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法院起诉该劳动争议事项。
(二)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像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可体现工资发放情况,考勤记录能反映出勤状况等,以此证明劳动争议存在及自身主张。
(三)需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