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劳务一方应注意自身安全,在工作中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受伤。如果发现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接受劳务一方提出。
(二)接受劳务一方要保障工作环境安全,正确指挥操作,避免因自身过错致使提供劳务一方受伤。若发生此类情况,需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一方受伤时,提供劳务一方可自主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