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有明确的录用标准以及员工未达标准的相关证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要有清晰的制度条文及员工违规的事实证明。
(二)当发现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时,先提出改正要求,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三)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