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反复吸收资金时按单次吸收金额累计,不扣除已归还部分。这体现了对非法吸存行为危害程度的全面考量,即便部分资金已归还,其造成的金融秩序破坏已客观存在。
(2)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这给予了行为人一定的改过机会,鼓励其积极弥补损失,也有助于司法机关更公正地量刑。
(3)向亲友或单位内部人员吸收的资金一般计入犯罪数额,但存在特定情形可不认定。这是为了防止行为人利用亲友或单位内部关系规避法律制裁,同时也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
提醒:个人非法吸存危害大,若涉及相关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