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辞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正常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已付出劳动期间的工资。
(二)违规赔偿:若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违反保密、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担责,但赔偿需单位有证据证明损失及合理数额。
(三)维权途径:用人单位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