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婆在世时,自行协商分割房产,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避免后续纠纷;之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保证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二)公婆一方去世,先确定在世配偶的一半房产份额,再处理去世一方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需尽快找到遗嘱并办理相关手续;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可协商分配份额。
(三)公婆均去世且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房产,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