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后续维权的基础,可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要求赔偿: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可要求每月二倍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纠纷。
(四)投诉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