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签书面合同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有权让租客搬走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若未通知,租客可协商、请求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未签订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不过,房东应提前给予租客合理的准备时间。若房东未提前合理通知,租客可与房东协商,要求给予一周到一个月的时间找新住处,同时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协商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居委会、派出所请求调解。若调解无果,房东强行让租客搬走,租客可通过诉讼要求房东赔偿因突然搬家产生的合理费用,像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等。如果您在租赁过程中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