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时解除:当遇到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时,劳动者不用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可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二)通知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合同。
(三)经济补偿:劳动者按照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