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股东而言,应妥善保管出资证明,它是证明自己股东资格、出资情况以及享有相应权益的重要材料。在与公司就股东资格等发生争议时,及时提供出资证明作为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二)公司在出具出资证明时,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完整记载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在确认股东资格时,不能仅依赖出资证明,要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进行综合判断,以保证股东资格认定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