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或者按实际损失的倍数赔偿。
(二)合同未约定时,违约赔偿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守约方要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像因对方违约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预期收益减少等。
(四)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