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权: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员工向管理人申报欠缴社保费用,利用其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的优先地位保障权益。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公司补缴。如公司仍不补缴,劳动监察部门会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
(三)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