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方面,劳动者要留意留存各类能证明工作及工资情况的材料,工资支付记录可从银行流水等获取,工作证要妥善保管,考勤记录如公司的打卡记录、纸质签到表等也可收集,聊天记录要保证完整且能体现压工资情况,证人证言可找同事帮忙提供。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时,要心平气和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支付被压工资,同时注意保留协商过程的证据。
(三)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后,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所掌握的证据。
(四)申请仲裁时,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时,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