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保留协商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要求支付克扣工资和撤销辞退决定。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