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赔偿项目,提供劳务一方应保留好相关费用的凭证,如医疗费用的票据、交通费用的发票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在确定误工费时,要提供能证明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的材料,如工资单、单位误工证明等。确定护理费时,要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
(二)对于死亡赔偿项目,家属要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消费支出等标准。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提供能证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