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获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要求赔偿社保待遇损失: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比如未缴纳医保使劳动者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赔偿该部分费用。
(三)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可向社保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费用。自欠缴之日起,单位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不缴纳,会被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