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方面,法人应严格遵守规定,不滥用职权,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积极配合金融机构追讨程序,如实提供公司财务资料。若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法人要做好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的心理准备。
(二)刑事方面,法人在贷款过程中要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杜绝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为避免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混淆,法人要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