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申请书:详细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这是启动仲裁程序的重要文书。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三)被辞退的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单位的辞退行为。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按仲裁委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供。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