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方面,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本人,同时要明确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信息。比如记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表达自己想要的权益,如要求支付工资、给予经济补偿等,并且详细阐述劳动争议发生的经过。
(三)确保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例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
(四)在规定仲裁时效内申请,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