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财产归属不明是股东财产混同的重要表现。公司资金和收益与股东的未作区分,资金随意调用,像股东随意支取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且无财务记录,这使得公司财产独立性受损。
(2)财务账簿不分也是关键认定点。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独立财务制度,与股东共用同一财务账簿、账户,缺乏清晰财务收支记录,无法准确反映公司和股东各自的财务状况。
(3)资产使用混同同样不容忽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在实际使用中无法明确区分,公司场地、设备等被股东无偿使用,模糊了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的界限。当债权人发现财产混同情况,可收集财务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通过诉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债权人发现财产混同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与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