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工伤等级,按结果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