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等,保障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一般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3)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样能合理确定管辖法院,避免管辖争议。
提醒:在签订工程合同前,当事人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发生时因管辖问题耗费时间和精力。不同案情的管辖确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