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解除通知等证据,与公司协商,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获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公司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要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公司主张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并加发百分之二十五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收集加班证据,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