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终局裁决,此类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等情况,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按照裁决内容执行。
(二)若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在十五日届满后生效;若有一方在此期间提起诉讼,裁决书不生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