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破产清算按情况清偿,一般法定代表人无需担责,但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特殊情形时需担责。
法律解析: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清偿遵循一定规则。公司破产清算时,先以公司财产偿债,财产充足按法定顺序清偿,不足则进入破产程序按比例清偿,清偿后未还债务消灭。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无偿还责任。不过,若法定代表人同时是股东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大家在公司债务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方面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