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电子数据,要及时截屏保存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尽量保留原始的聊天界面和信息顺序,保证内容真实完整。
(二)交易记录方面,可从银行柜台或相关支付平台下载转账记录和交易流水,并加盖公章以增强证明力。
(三)网页截图时,要确保包含网址、页面时间等关键信息,保证截图能清晰反映诈骗信息。
(四)视听资料需保证录音录像的完整性,不能剪辑或篡改,保存好原始的录制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