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包工头有承包资质,与包工头形成劳务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伤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因第三人致伤,可向第三人索赔或要求包工头补偿,包工头补偿后可追偿。
(二)若包工头无承包资质,发包方有过错,发包方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伤者要及时就医并保留票据,收集证明劳务关系和受伤经过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
(四)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伤者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