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为书面形式能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发生时出现举证困难的情况。
(二)不要以电话形式订立婚前协议,电话形式难以固定协议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争议时电话内容证明力弱。
(三)签订书面婚前协议时,要明确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必要时可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以此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婚前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通常应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