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侦部门在处理信用卡相关刑事案件时,主要针对信用卡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两类犯罪进行立案。
2.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有人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来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会立案;要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并且在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钱,也会立案。
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明知道是伪造的信用卡还去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持有、运输数量累计达到十张以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五张以上;用虚假身份证明去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或者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只要符合这些情况之一,就会立案。
4.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经侦部门就会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