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应尽快由用人单位或受伤者本人及近亲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避免错过时效。
(二)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三)收集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病历、劳动合同等,以便在计算赔偿和协商或诉讼时使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