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情况:合同中已明确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按此约定执行。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二)无约定情况:赔偿要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取的利益,但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的损失可能有窝工费、设备闲置费、材料浪费损失等,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及数额。
(三)协商不成解决办法:双方就损失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由司法或仲裁机构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